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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什么

2024-03-05 23:41:37 | 手快留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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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什么

国际税收竞争的我国对策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各国经济间的相互依赖正日益加深。各国和地区的政府愈发难以贯彻一些有价值的经济活动政策,因为这种活动往往是跨国的,超出了某国政府所控制。国际税收竞争正是这类活动的典型体现之一。我国已经加入了WTO,根据其项下GATS等协议的规定,资本市场逐步开放,我国的税收制度与国外的依存度也将继续加深。因此,以积极主动的心态直面国际税收竞争和国际税收合作是我国的理性选择。既然适当的税收竞争对经济发展有一定的正效应,而且对国际流动资本有相当的吸引力,那么坚持对外开放的我国,也要参与适当的税收竞争,但这场税收竞争是合作中的竞争,即在尊重国际惯例前提下的竞争。国际税收协调和合作则是国际税收领域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合理走向,协调与合作的同时也是主权和利益一定让度的过程,因此,我国应谋求在合作中的主动参与和发言权,最大限度地保护我国的合法利益,并争取经济全球化的利益为我所用。
(一)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推行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吸引外资,引进先进技术,促进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是一国税收主权的职权范畴,但随着加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加快,站在这一立场重新审视我国的税收优惠制度无疑是必要的。
对照《OECD报告》所确定的有害的税收竞争标准,认为我国目前的某些涉外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着有害税收竞争之嫌。主要表现在:第一,外资企业长期享受超国民待遇,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环形篱笆”。所得税方面,内外资企业的法定税率虽同为33%(其中含外资企业地方所得税3%,这部分税由于大多数省市实行减免政策而形同虚设),但由于税基计算、资产处理、再投资退税等优惠政策的差距,使涉外企业所得税的实际负担率远低于内资企业;在流转税方面,内资企业进口设备要缴纳进口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外资企业则可减税或免税进口。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将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隔开,形成了“环形篱笆”。对边境贸易和我国港澳台地区投资制定的一些优惠政策及围绕着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设计的多层次的地区税收优惠政策也可能被认为是一种“环形篱笆”,只不过前者优惠的是一定的纳税人范围,而后者是一定的地区范围。第二,税收优惠层次多、内容庞杂,税收制度缺乏透明性。我国现行的税法大量使用授权立法,税收法规大多是由行政机关以条例、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决定、通知、补充规定等形式表现出来的,不容易为其他国家的政府所知。许多税收优惠政策只规定了一些基本原则,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弹性较大,可操作性不强,以至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解释与执行方式。更有甚者,有些地方政府为了扩大本地区吸引外商的力度和规模,争相越权减免、扩大优惠范围,并将税收优惠作为本地区招商引资、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但同时,我们也必须注意到,OECD对恶性税收竞争的标准和遏制措施,主要是从发达国家的立场作出的。因此,我们还必须站在发展中国家和我国具体国情的角度,分析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我国幅员辽阔,可以利用各地所具有的不同的比较优势吸引外资;加上我国是一个市场潜力巨大的国家,本身对国际资本就具有巨大的诱惑力,只要善加引导,国际资本就有流入的动力。再者我国的劳动力和土地资源相对廉价,政治环境比较稳定,这些都是促进国际资本流入的强有力因素,这说明我国根本没有必要进行恶性税收竞争。我国目前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在有些问题上,还需要他国的支持,如果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没有发达国家的税收饶让政策的配合,显然是难以奏效的;如果我国被他国认定是从事恶性税收竞争的国家,就有可能遭致这些国家的报复,使我国正常的税收优惠政策难以得到实施,这是得不偿失的。所以,我国的涉外税收优惠政策应该是在充分考虑对方国家利益的基础上,和他们签订相关的税收饶让协定,给外商投资适当的优惠。我国的税收优惠还必须符合透明度要求,积极推进税收优惠制度改革。
(二)国际税收论坛
如上所述,OECD报告建立的国际税收恶性论坛是OECD在遏制国际税收恶性竞争中的具有实质性意义的尝试。而同时我们注意到,2002年,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经合组织共同发起筹建国际税收对话论坛(International Tax Dialogue)。国际社会对于建立一个能够反映各方面呼声,协调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利益矛盾的协商对话机制已经由理论探讨走向了实践努力。然而,当今世界充满矛盾,南北利益的巨大差异,使得有效的国际税收协调机制的构建必将十分漫长和困难。
在现实条件下,并不存在着某种超越各国国家主权的力量,可以直接让各国的税制趋同一致,而协调各国的税收管辖权,避免恶性税收竞争就必须依赖各国税务当局基于平等互利原则基础之上的国际协调。如莱斯穆森提出:国际税收合作应是两国间税制的全方面合作,包括税收信息交换、税收管辖权和税率的选择以及是否采取资本流动的限制等。国际税收合作的前提是:每一个参与国际税收合作的国家的合作均衡产出必须比非合作状态下的均衡产出要好。在维护国家税收主权和参与国际税收协调必须做出的让步之间如何把握均衡点,还有待各国在实践中不断探索。
国际税收对话论坛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合作、交流与协调的场所。建立对话机制意味着国际税收竞争已经从单边低层次的“优惠大战”提升到多边的在高层次上制定“游戏规则”的交锋。在这场交锋和合作中,我国应该积极参与国际税收协调的多边对话,加强与各国的国际税务合作。我国应该坚持平等协商,利益分享的原则,在各种财税政策的讨论中反映发展中国家的意愿,积极推进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税收政策规范的形成。同时,我国也应该推进我国税法的透明度改革,积极配合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工作。以期能在税收对话论坛中取得应有的地位。
综上所述,作为发展中大国的中国,在国际税收竞争中,既要立足我国国情,合理构建新型的税收优惠制度,避免恶性税收竞争,又要在国际税收合作中主动参与,表达发展中国家的合理立场和要求,以期能从内外两方面加强我国的税收协调能力,增强我国的国际经济竞争力,谋求在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的更快发展。
内容简介
本书是笔者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03BJY095)“不对称国际税收竞争研究——兼论我国税收政策的调整”的最终成果,也是笔者(合著)2004年出版的《国际税收竞争研究》的续篇,在这里奉献给广大读者。总的来说,这本书在笔者原有对国际税收竞争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对国际税收竞争基础理论与现实实践的研究,提出一个相对来说更加全面系统的理论分析框架,进一步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来分析国际税收竞争问题,并就我国在国际税收竞争新历史条件下的税制改革与税收政策运用提出了一些看法,希望能和国内财税理论界的同行一起,进一步丰富对国际税收竞争问题的研究,继续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快我国的税制改革、完善税收政策的运用。
本书中的部分内容,是笔者在近年来发表的关于国际税收竞争问题部分论文的基础上充实完成的,这些论文包括:《妥善应对贸易摩擦与财税政策运用》(邓力平,2006a);《国际税收竞争中不对称性及其政策启示》 (邓力平,2006b);《和谐世界新理念下的国际税收关系研究》(邓力平,2006c);《中国-东盟贸易自由化中的税收竞争与协调》(邓力平,2007a);《应对贸易摩擦下的稳健财政政策运用》(邓力平,2007b);《有效参与国际税收竞争,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邓力平,2007c);《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收体系的三点看法》(邓力平,2008);《国际税收竞争模型构建评析》(邓力平等,2008);《开放经济新形势下税收发展的几点思考》(邓力平,2009)。
作者简介
邓力平,男,福建省政协副主席,第九、第十、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院长,厦门大学王亚南经济学讲座教授、闽江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在厦门大学获经济学学士、硕士学位,1986年留学加拿大,在Dalhousie大学经济系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并在加拿大数所大学任教,1996年回国前系加拿大Mount Allison大学经济系教授(终身教职)。回国后历任厦门大学国际贸易系系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网络教育学院院长、校长助理、副校长等职。长期以来致力于国际财税与国际经贸的教研工作,回国后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00余篇,出版专著(和合著)20本,研究成果多次获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等颁发的优秀科研成果奖。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财政部、商务部、司法部、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等省部级研究基金及横向基金20余项。同时担任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财政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学术委员、福建省人民政府经济顾问等。目前是国内较有影响的中年财政税收学者,为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财政税收教学科研方向的学科带头人,厦门大学财政学科(国家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之一,厦门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学科的学科带头人。
图书目录
上篇 国际税收竞争的罄本分析
第一章 国际税收竞争研究:基本分析框架
第一节 国际税收竞争是一种“竞争”行为
第二节 国际税收竞争是一种“政府竞争”行为
第三节 国际税收竞争是“政府运用税收的竞争行为”
第四节 国际税收竞争是“政府运用税收在国际上的竞争”
第五节 国际税收关系与国际经济关系下的国际税收竞争
第二章 国际税收竞争:基于税收关系发展的分析
第一节 从国内税收竞争到国际税收竞争
第二节 税收国际关系与国际税收竞争
第三章 国际税收竞争:基于经济关系发展的分析
第一节 国际经济关系发展下的国际税收竞争
第二节 国际经贸新体系下的国际税收竞争
第四章 税收激励与国际税收竞争
第一节 税收优惠与税收激励政策:理论分析
第二节 税收优惠与税收激励政策:实证分析
第三节 税收优惠与税收激励政策:效应分析
第四节 税收优惠与税收激励政策:效益评估
第五章 主权国家与国际税收竞争:进一步的分析
第一节 税收激励政策与过渡性资本外逃
第二节 有害税收竞争的判定:对主权国家参与竞争的制约
第三节 对避税地在国际税收竞争中作用的分析
中篇 国际税收竞争的不对称性
第六章 不对称国际税收竞争研究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狭义不对称国际税收竞争研究
第三节 不对称国际税收竞争下的福利效应研究
第四节 不对称条件下的国际税收协调
第五节 不对称国际税收竞争与协调:中国一东盟实例研究
第七章 不对称信息国际税收竞争研究
第一节 不对称信息与税收:研究国际税收竞争的新视角
第二节 不对称信息与现代税收的关系概述
第三节 不对称信息条件下的国际税收竞争

青岛科技大学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什么

青岛科技大学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什么

青岛科技大学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主干课程有:经济学基础课程、国际贸易、国际贸易实务、国际金融、国际经济学、国际服务贸易、国际商务谈判、进出口报关实务、外贸函电、国际商务案例分析、国际运输与物流、跨国公司经营与管理。

另外还有国际市场营销学、国际商务谈判、国际技术合作、国际商法、国际税收、国际商业文化、电子商务与跨境电商、金融和市场学、证券投资学、商务英语听说读写系列专业课程,以及外贸业务模拟实验、国际营销模拟实验、国际商务模拟实战(英文)、国际金融与证券投资学及课程实验。

该专业具有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权,部分学生毕业后进入硕士研究生阶段继续深造。学院会协助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设计,本科毕业生除攻读硕士学位和出国留学外,大部分学生会走上理想的工作岗位。

就业去向主要集中在外贸企业、跨国公司、涉外机关事业单位、物流系统、金融系统及高新技术企业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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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留学墨尔本大学法学院介绍

墨尔本大学是澳洲八大校之一,法学院也是它的热门专业之一,下面我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澳洲墨尔本大学法学院,一起看看吧。

墨尔本大学同时也是澳洲入学选拔最严格的大学,2010年该校ATAR(澳洲大学入学评分系统,为排名制,即99分为州内前1%的学生,90为前10%的学生,以此类推)录取的ATAR中间值为94.10,且全国61.6%的ATAR分数99.0以上的学生选择入读墨尔本大学。

作为一所地域性强烈大学,墨尔本大学重申了其独特的优点,其校园仍进行面对面教学,聚集来自全球各地的学者,学习社群拥有日新月异的技术。杰出的学者在这里引领学生打开心中的智慧,面对巨大的未知数:一个新一代可以决定未来价值的地方。

一、法学院特色介绍

世界上最好的法学院之一授予学位

墨尔本法学院拥有超过150年教授法律课程的历史,其教学质量不论在国内还是国外都享有很高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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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都是在世界法律研究领域的佼佼者,在教学和学术交流上都具有丰富的经验。同时还拥有大批国际访问学者前来我校进行教学。

活跃的学术氛围

墨尔本法学院十分注重学生的观点,知识和经历。由资深学者以及经验丰富的法律从业人员组成强大的师资,学生学习的同时更有机会与专家进行交流和探讨,丰富实践经验。

课程设置

提供以下主要法律领域的硕士学位,文凭课程和单一学科的教学:

法律硕士(只针对法学本科毕业生);亚洲法;银行与金融法;商法;传播法;竞争法;建筑法;公司与证券法;纠纷调解;环境,能源与资源法;政府法;医疗卫生法;人权法;知识产权法;国际经济法;国际法;劳动关系法;法律与发展;体育法;税收和国际税收。

特别的JD课程项目

JD是墨尔本法学院为有志于从事法律行业,但是非法律专业或者法律专业但不同法律体系的本科毕业生提供的一个法学研究学位。课程安排有序,学生通过学习,各方面能力得到发展,综合能力有效提高。JD法学学位符合国际趋势,在全世界范围内广泛应用。

学制信息:

墨尔本JD法学学制共三年,6个学习,只接受全职学习的学生。在寒暑假期间选修一些课程可以加快学习进度,提前完成学业。若所选课程经过批准,可以在两年内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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